6月5日,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,由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,朱某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,刘某某等3起5人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,在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。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、三级高级检察官张禄强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,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,保护生态环境,守护公共利益。
〖案情简介〗
2022年7月,被告人刘某某①、杨某某、刘某某②在上孟乡高山海子非法猎捕西藏山溪鲵(杉木鱼、羌活鱼),被告人朱某某在茂县九龙沟海子非法猎捕西藏山溪鲵后,将其晒干,以每斤750元、78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陈某某,陈某某将在被告人刘某某①、杨某某及朱某某处收购的野生动物制品进行出售,因疫情原因被退回。案涉的野生动物及制品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,并委托鉴定机构对野生动物物种、价值等进行了鉴定。理县人民检察院指控5名被告人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请求依法追究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〖出庭履职〗
案件受理后,理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、三级高级检察官张禄强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。办案组仔细审阅案件材料,深入研究案情,全面分析证据,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、法律适用关,详细制定出庭预案,逐条分析庭审答辩材料,为精准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。庭审阶段,检察机关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详细举证,并就本案的事实、法律适用、社会危害性、定罪量刑、警示教育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,对辩护人提出的辩点进行一一回驳,有力地指控了5名被告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事实。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,5名被告人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真诚悔过。
〖典型意义〗
在6·5世界环境日,法检“两长”带头履行出庭支持公诉和审判职责,体现了共同的司法理念和司法价值观,彰显了坚决依法打击环境资源犯罪、守护公共利益的信心决心和职责担当,表明了法治护航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立场。
此次庭审,邀请了人大代表、人民陪审员、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,村干部、群众代表等40余人在现场观摩,接受法治洗礼,力争通过“以案释法”达到“办理一案,警示一片,治理一方”的效果。
下一步,理县人民检察院将扎实履行“检察护航生态环境治理”“检察护航社会和谐稳定”职能职责,综合运用“检察官教检察官”“青年干警上讲台”“传帮带”等业务技能“比武场”,以院党组和业务骨干的“领航之力”带动全院干警的“追光之心”,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案件事实认定、证据审查、庭审抗辩、法律文书制作等能力,淬炼“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、为法治担当”的初心使命,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理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